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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宗棠传信录》篇目4:曾国藩曾扣押左宗棠女婿?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王嫣 2017-04-08 11: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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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丰三年九月,因为人弹劾,出任湖广总督不到一年的张亮基降调山东巡抚,吴文镕接任湖广总督。

  由于山东与湖南相距过远,左宗棠没有再跟去当张亮基的幕僚,而是选择了回到湖南湘阴老家,入住白水洞,想自此匿迹销声,养老山林。白水洞是左宗棠在太平天国起事后,与郭嵩焘等周历湘阴、东山而找到的避难之所。咸丰二年第一次幕湘之前,左宗棠就带着亲友在此避居。

  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得知左宗棠归乡后,新任湖南巡抚骆秉章多次派人带书信和聘礼前去请左宗棠出山。由于觉得一年多以来的幕府工作耗尽心血,左宗棠坚辞未出。

  骆秉章之外,江忠源、曾国藩也曾先后邀请过左宗棠出山。咸丰三年,已为安徽巡抚的江忠源托郭嵩焘去征求左宗棠的意见,想请左宗棠来帮忙,“非为忠源而来,为天下而来也”。

  曾国藩呢?此时也想请郭嵩焘、左宗棠出山帮忙练兵,练成后拨给江忠源带往庐州。十一月十八日(12月18日),他告诉江忠源,自己曾写信给在山林避居的左宗棠和郭嵩焘,请他们出山来衡阳练兵,之后带往安徽助江忠源一臂之力。但现在,这两个人都还没来。而左宗棠给老师贺熙龄的儿子贺仲肃的信也证实,曾国藩想让左宗棠招勇三千人,练成后赴安徽支援江忠源,但左宗棠都没有答应。就在左宗棠谢绝各方邀请的这五个多月,外界正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咸丰三年十二月十七日(1854年1月15日)安徽巡抚江忠源在庐州牺牲;咸丰四年正月,湖广总督吴文镕在湖北黄州阵亡。与此同时,太平军攻陷岳州,距长沙仅七十里。太平军节节胜利,已经直接威胁到湖南省会长沙。此外,太平军还进陷湘阴,并扬言要进山搜捕左宗棠。在这种情况下,骆秉章再遣使入山敦促。考虑到军情紧急、桑梓有难,左宗棠终于答应再次出山,并于咸丰四年三月初八日(1854年4月5日)进入长沙城湖南巡抚署。

  关于左宗棠此次出山,有一种说法是——因为左宗棠不愿意出山,因此骆秉章和曾国藩设计,以让富绅捐饷为由,将左宗棠的女婿陶少云骗到省城,加以拘押。左宗棠闻讯大怒,赶往省城相救,因此被骆秉章和曾国藩留下。

  陶少云,即陶桄,为前两江总督陶澍之子、左宗棠女婿。陶少云捐家财助军饷一事,传说颇多——有的认为是骆秉章借此逼左宗棠出山,有的说此事导致左宗棠与曾国藩产生矛盾。

  “相国(骆秉章)官湖南巡抚时,倚任左湘阴如左右手,当时忌者且有两巡抚之目。先是,相国廉得湘阴才,思大用。左匿迹不出,无如之何。乃以抗捐事,逮其婿陶某而系之。左大愤,入督署(抚署),攘臂而争。相国闻声至,急下阶抵手大笑曰:‘此正所以逼公之出也。安有陶文毅(澍)之子、左季高之婿而可以被逮者乎!’乃解其缚,留左于署,与商大计焉。”按照这一说法,是左宗棠不愿出山,于是骆秉章设计扣押陶少云,逼迫左宗棠前来理论,结果被骆秉章留下。

  曾国藩幕僚赵烈文(即赵惠甫)在《能静居日记》中记载了曾国藩对其所说的一番话,“起义之初,群疑众谤。左季高以我劝陶少云(桄,文毅子)家捐资,缓颊未允,以致仇隙”。照此说法,左宗棠怀疑,向陶少云派捐输,是曾国藩的主意。

  事实真相究竟如何?

  首先,是否真的有向陶少云派捐输,让其捐款之事?

  有。

  骆秉章在《骆文忠公自订年谱》中说:“上年冬,左季高先生自武昌回湘阴。屡次函请到省帮办军务,不就。四年三月同婿陶桄到省捐输,极力挽留,始允入署襄办,仍不受关聘。”根据骆秉章的叙述,其中并无逮捕陶少云之事,而是左宗棠和陶少云一起主动来的。

  可左宗棠为何肯和陶少云一起来?个中原因,骆秉章并没有说明白。

  甚至还有一种说法,那就是湖南巡抚署派给陶少云的捐输额度达到五万两之多,而且这个主意是曾国藩所出——

  发逆之变,曾文正(国藩)督师江南,饷糈奇绌。不得已,募捐各直省。文毅(陶澍)官封疆廿年,督两江五年,邵右为三楚冠,非倡捐巨资,不足塞时望,而不知其中干也。文襄则纠集陶氏房产券,约罄所有,纳当道,核其数,不逮五万金。事得释,而天下益知文毅之廉。

  曾国藩此时确实办过勒捐以充兵饷之事。练兵之初,曾国藩施行的是自愿捐赠之法,但“捐项寥寥,每日仅进钱一二百千”,大约一百多两。到咸丰三年十月初三日,他在信中对湖南巡抚骆秉章说,由于军饷已不够两个月之用,不得不自食其言采用勒捐之法了。十月初八日,他更是明确告诉骆秉章,造船所需的三千两银子,通过勒捐应可凑齐,不需由省城寄来了。

  让陶少云捐输的事发生在什么时候呢?

  按照《骆文忠公自订年谱》的说法,发生在咸丰四年三月,与左宗棠第二次入湖南巡抚幕府的时间应该相距不远。

  咸丰四年,在给陶少云的一封信中,左宗棠说道,湖南现有两万多兵勇,每月需饷超过十万,而省城银库已空,专盼钱粮、捐输两项接济。在信中,左宗棠还肯定陶少云慷慨捐输之举,盛赞其不愧为名父之子,“婿处屡捐巨款,洵不愧为名父之子”。看来,陶少云确实是多次捐出家财。

  左宗棠这封信还透露,为了帮助陶少云凑足湖南方面所定的捐款数,身为陶少云姐夫的胡林翼曾资助了二千六百两,陶少云通过卖地得银四五千两,此外还动用了陶少云母亲的私房钱。由此看来,不在小数。这封信写于什么时候呢?信中提到署湖北巡抚青麟咸丰四年六月十二丢失武昌后率万余溃勇逃至湖南,使得湖南被迫支付银两万多两犒军之事,表明此信写于咸丰四年六月之后,此时左宗棠已在湖南巡抚骆秉章幕府。

  综上所述,确实发生过让陶少云捐输之事,提议者应该就是湖南主事的骆秉章以及曾国藩,但无论是曾国藩还是骆秉章,应该都没有逮陶少云之举。至于钱数,左宗棠这封信中有“补足银二千六百两”、“卖田得钱五千缗”等语。五千缗大约为五千两,加起来,陶少云所捐应该不是小数,但应该没到“五万”之数。此外,左宗棠帮其卖地的说法,也不准确——是陶少云自己卖的地。

  陶少云捐输事件是否影响了曾左关系呢?

  前文所说的《与陶少云》信可以看出,左宗棠对陶少云捐输之举还是很赞同的,直夸陶有见识;而从“当此时局艰难之秋,毁家可以纾难,可以免祸,贤婿所见,良然良然”可知,陶少云自己也认为,捐输可以纾难、可以让陶家免祸,而左宗棠对此深表赞同。

  根据那段时间曾国藩的书信,当时被要求捐输的,不止陶少云一人,还有朱岚暄、湘潭左家、曾国藩老家湘乡富商等。而且,捐输一事,并非咸丰四年一次。咸丰十一年(1861),陶少云又被要求捐饷。此时已带兵在江西一带作战的左宗棠,在信中两度询问此事——先是催促陶少云尽快了结;得知陶少云已积极捐输后,左则加以肯定,并认为陶家世受国恩,尽力捐输也是应有之举。

  同治九年(1870),得知家乡湖南哥老会猖獗,时为陕甘总督的左宗棠专门写信给湖南巡抚刘韫斋,希望大力剿办。与此同时,在给儿子的信中,他就表态大力支持湖南募勇对付哥老会,并要求儿子们率先捐输助饷。除此之外,他还给刘韫斋出主意,可以让湖南立军功已至一二品的绅士、经营淮盐的商家和本地绅富先捐。

  根据左宗棠对待捐输一事前后一致的表态,我们可以推断,在湖南兵饷紧张而太平军大兵压境的情况下,左宗棠并不反对向巨室豪门派捐之举。柴小梵《梵天庐丛录》中甚至说只要湖南缺饷,左宗棠还主动要求陶少云先捐,“文襄佐湖南抚幕时,饷事有急,辄令陶氏输重金为倡,不少顾惜”。

  因此即使陶少云被要求捐输,左应该也不至于“大愤,入督署(抚署),攘臂而争”,并因此像赵烈文所记,与曾国藩“以致仇隙”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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