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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微电影+图书”转型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网 作者:张福财 郑琦琦 编辑:王嫣 实习生 于杨 2016-07-20 09:30:59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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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福财 通讯员 郑琦琦

  近年来,“互联网+”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速度和冲击力颠覆各个传统行业。福建教育出版社较早意识到了这一点,并于2015年开始涉足微电影领域。

  2016年5月底,由福建教育出版社投资拍摄的《越过梦山》全网公开发行。此外,基于后期网络发行的需要,拍摄方还尝试将《越过梦山》与另一部类似题材影片《日光岩之恋》进行剪辑合成为网络大电影《致我们终将逝去的爱情》。

  以影片传递人文关怀

  对于福建教育出版社而言,《越过梦山》的拍摄具有非凡的意义。影片在展现福建教育出版社深厚人文关怀的同时,对出版社以及旗下的大梦书屋也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

  据福建教育出版社社长黄旭介绍,《越过梦山》的部分取景场地在福建教育出版社附近的大梦山,出版社、大梦书屋(西湖店)、福州西湖、大梦山等,在影片中都有所呈现,更重要的是,《越过梦山》内容是根据福建教育出版社一位老编辑的真实故事改编而成。

  “这个故事让我很自然地想起了那部曾经轰动全国的经典老电影《第二次握手》,两者情节十分相似,堪称福建版的《第二次握手》。因此,与导演、编剧商量后,大家一致认为以此为蓝本拍摄电影很有意义。影片男主人公的原型是一位为出版事业辛勤耕耘的老编辑,将影片名定为《越过梦山》,既是对片中主人公守望爱情的表达,同时也借由“梦山”一词,传递出版人对书的理想与情怀。

  借内容打造跨界优势

  在业内看来,相较于其他行业,出版社进军影视业有着诸多先天优势,因为任何一部优秀影视剧的基础都是内容,而出版业的主要任务就是寻找内容、制作内容、营销内容。可以说,内容是出版行业跨界电影业的核心优势。

  黄旭说,纸质的原创内容可以与新媒体介质进行转换,图书与影片的直接关联,无疑更有利于创造出一个“双赢”的局面。而作为文化产业,出版与影视的复合有助于为影片提供附加的文化价值。同时,作为传播行业,出版社的品牌价值与宣传渠道也更容易与影视手段进行整合。

  在黄旭看来,这个迹象说明整个出版行业本身已经出现了转型的趋势,复合型的产业结构在出版行业内被慢慢打开,书与各种跨界形式产品捆绑之后可能会不断出现。黄旭同时提醒,作为出版业的一员,面对这样一种趋势最好要理性考量,不能冒进,不能盲目,且投资拍电影不能与出版主业脱节。要立足于出版主业的基础上,找到能够实现主业与影片互利共赢的内容转化方式。

  打造全媒体图书宣传方式

  提及跨界投资拍电影的初衷,黄旭表示,拍摄微电影的想法最初来源于对当前宣传模式的思考,也是出版社在尝试开拓一条新型软性宣传渠道。

  目前除了拍摄微电影,他们还与福建电视台、福州电视台、中国华艺广播公司、广播电台等媒体合作推广图书。

  接下来,随着《越过梦山》及其同题材图书《我的母亲胡希明》的问世,福建教育出版社及相关人员十分期待“电影+书”的模式能够带来更大的聚合效应。

  黄旭同时说,微电影本身可以宣传图书,但在这个过程中,出版社首先需要对自有的资源进行选择与匹配,挖掘适应这种媒介形式的内容,才能打出有质量的、受欢迎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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