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城市叙事的青年代表作家,文珍擅于描写那些受过高等教育、有体面职业和可控未来的人物。漠然的脸庞、内心的挣扎,都被她包裹在内敛的叙事里,仿佛无意识呓语一般,向读者呈现现代都市人被热闹外在隔离起来的本质孤独。
总在城市,却难免陷落。离开长期生活着的北京,去新疆,去西藏,拉开一个足够遥远的距离,重新审视平日的生活,是文珍选择的方式。她在对城市的离开与浸润里,写那些总想逃离某些牢笼但却毫无逾矩的都市人,因为本质上,和她笔下的人物一样,都市以及附着它之上的种种,让人无法逃离,孤独、冷漠却安全。
越是个人的,就越是群体的
记者:不妨从对城市的浸入与离开谈起。这个话题的基础在于,有人曾说你像《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的萨宾娜一样,总在“离开”,然而事实上你是完全在城市里长大的作家。为什么要离开,是想体验不一样的人生与生活吗?当然,在我看来,其实在早已谙熟的城市,你才是最自在的。
文珍:首先要说的是,那个比喻大概是十年以前身边的朋友说的,事实上十年过去,我发现自己根本就不像洒脱的萨宾娜,倒是有一点像笨拙的特丽莎,研究生毕业后非但一直滞留京城,而且连工作都没换过,一直在同一家出版社供职。最大意义上的“离开”,不过是从一直生活着的北京,换到另一个城市去短暂生活,比如2012年去乌鲁木齐援疆半年,或者今年有机会在十月文学院的拉萨居留地待一个月,之后又继续回到日常的两点一线的朝九晚五里,如此而已。
也许这样的离开,只能视为一种短暂的走神。风筝放得太高还可能断线不归,而我偶尔远行,却总在途中就开始怀念故土。所以有时候我想,离开,并非为了体验不一样的他人的生活——这样的走马观花到底能有多么深刻的体验呢——而只是为了和平素的日常拉开一个足够远的审视距离,重新理解每日必做的事,重新打量身边看惯的人。自己身边,一直就存在着无数平日视而不见的盲区。离开越远,投回往日的目光却可能愈具备了某种远视的穿透效果,或者说,就像观看一幅大师油画,并非离得越近越能欣赏其美,往往要隔开一点距离,才能看清楚整体构图,才会更理解画面上那些明暗参差冷暖对比的色彩阴影关系,在不断的视角变化中,从熟悉的风景中看出陌生的深意。而写作来源于观察生活。长久在一个地方的写作者,在同一个秩序中待久了,大概是需要这样一种抽身、打断、间离和回望的。
记者:离开与浸润城市,某种程度上是否也有写作上的考量?某些小说如《从衣柜里来的人》被放置在西藏、《我们究竟对不起谁》里的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徒身份,与你去新疆、西藏之间是否有关联?事实上,我想探索的是,为什么是新疆与西藏?熟悉城市与边远标地之间有怎样的关联?甚或是与写作之间的?
文珍:试图描写一个没去过的城市,其实很冒险也很困难。很多地标和地域特产也许可以通过百度查得,但是一个城市迥异于其他城市的气息、氛围,由小贩、风景名物和路上行人姿态等等一切林林总总构成的众多无法靠想象补全的细节,是非常难通过图片或电影捕捉到的。因此写作者描写一个自己去过的地方,肯定是比较保险的——哪怕描写的只是惊鸿一瞥也一样,去过和没去过之间迥然有别。还是回到之前画的比喻——我觉得写作和绘画的某些原理相当一致,也是场景和人物的再现。因此我的小说中会提到西藏和新疆,最主要的原因不是审美考量,而是因为我确有机会在这两个地方都待过不短时日,而且也真的对它们产生了感情。
熟悉城市与边远标地之间的关联谈不上隐秘,最后都回归于最简单的生存本能。一旦你真的在一个新地方开始生活,很快你就会发现,其实在哪里人生活下去需要的要素都差不多:干净的饮用水,吃惯或者至少能入口不犯忌的食物,比较安静的睡眠环境,和足够维持人际交往需求的社会关系——或多或少,每个人的标准都不一样。
这大概就是你所谓的关联吧——最关键的,还是是谁在生活,而不是在何地生活。现在每个城市能提供的便利条件都是差不多的。如果一个人愿意并且有足够多的金钱,他完全可以把自己北京的生活在乌鲁木齐或拉萨相当精确地复制一遍。当然去新疆或者西藏的农牧区会不一样一点,但我的小说并没有真正涉猎这些我不够了解的地区。
总之一句话,人最好写自己最熟悉的生活。有些时候,我偏巧足够熟悉边疆,至少是局部地区留下的印象足够深刻,如此而已。
记者:完全的城市生长背景,你的小说写作被归纳为城市文学。但或许意义不仅仅限于此。不久前在华师大的一次对谈中提及到城市文学这个话题,你说自己在写作中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只是在写自己的个人经验。但当个体经验牵涉起城市人的共同体验时,或许就理所当然被称为城市文学了。我想,你应该不止一次听别人说你小说的某个人物和她很像,一如顾采采和曾小月们。虽然这些人物似乎已经是过去的主人公了,但她们是你乃至许多人的映射。个体生活与群体经验之间,在写作中怎样处置?也就是说如何写出一些人的生活?
文珍:曾经有一句伪托的鲁迅名言被广为流传: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但细查出处,原话应该是:“现在的文学也一样,有地方色彩的,倒容易成为世界的。”姑且不论鲁迅原文如何,我在此很想借用一下这个伪托句式,“越是个人的,就越是群体的”。首先作为一个小说家,对人情世故的深切体察大概是必须的,而孟子所谓“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也正是如此,他这句话的意思大抵是“只要是合情合理的事情,大家的想法都会相同”,这里的此心,就是“同理心”,倘若一个写作者有能力意愿把自己感知到的各种人生情境用言语准确诚恳地表达出来,多少都会引发读者共鸣,而被打动的读者也自然而然会去对号入座,甚至将这个故事视为替自己张目。而到底能够打动多少读者,作者其实不必太考虑这个问题。这最后只和同理心,也即自己的理解力大小有关。而这个格局,也不是自己说要开拓就能开拓,只能通过日积月累的努力转化来完成。
真正出色的文字和故事有某种打通虚实之界的力量
记者:在同一场活动中你的另一句话更有意味,“在乡村会让我的孤独非常容易凸显,出去后会意识很多个体情绪,但在城市里的每一个人都很孤独”。你是注重心理体验的作者,细腻的文字,语言的情绪,深浅明灭的心理感触,惶恐、孤独、温柔。其实这从你的散文中也看得出来,许多时候文字都是心理情绪的流淌。
文珍:其实那句话是有上下文背景的,就是在乡村里像我这样一个外来者是很容易被发现的,别人觉得眼生,自己也觉得格格不入。而即便是本来就出生在农村的人,只要离开过一段再回来,大概也很容易在这样的后工业化时代里,感到正在日益衰败的某种乡村图景和时代发展之间的距离,意识到这一点,难免孤独。但这种孤独是人与自然、农业社会和现代社会之间的距离造成的,是天和地之间孤悬的大写的孤独,很触目。
而在城市里,尤其北京,香港,纽约,或者东京这样的超级大都会里,孤独的个体却很安然地藏身于来往如海的人潮中。如果你仔细观察每张迎面而来的人脸,才会发现人类固有的疏离感。但是因为每个人都孤独,这种孤独似乎就相对变得安全了。就好像一大群鱼里的单独一条鱼,它和所有的鱼在一起,向着同一个方向游,长相大小都差不多,虽然它的孤独同样确凿,但是同时看上去只是若干孤独中的一个样本。
我可能是某类敏感型体质——事实上,哪有几个写作者不敏感呢——所以很容易被各种孤独打动。也很容易沉陷进去。阅读和写作,就是一个人独处所能发生的最好的事。你可以随意和书中人物交谈,你可以让自己的孤独具现在纸面上。你也可以让他人的孤独定格。我所想写的,也许就是城市里每个普通人都可能遇到的困境,以及这种看上去十分正常、实际上隐藏着巨大的反人性的现代城市生态。——城市的种种便利让孤独个体变得似乎更容易存活。但同时,也放任孤独者更无法自我改变,更难以互相安慰。
记者:淹没在城市里的人,要用小说把他们描绘出来,这需要一个灵感、一种叙述的节奏,同样也需要一种切口。你说自己和某个人擦肩而过时就会猜想他的生活甚至一生,或许某个场景就会触动一个故事。
文珍:这真的就是一种瞬间发生的事。我并不总是观察他人——老盯着人看很不礼貌不是吗——就算在地铁车厢里,也很有可能一直低头看书,而忽略了就坐在我身边的人。但就在起身或走进地铁车厢的一刹那,有可能突然被一张偶遇的面孔打动——并不一定是因为美——而是意识到那是一个真实存在的同类,也有着无数自己的喜怒哀乐,我陡然被这种广大而无边无际的可能性惊动,而同时又痛苦地认知到自己永远没有能力完全了解他人的生活。这种刺激感就像一把匕首一样准确无误地投入你的心底,在很短时间内,凝视着面前这个陌生人被生活刻下印痕的五官——看上去异常疲惫的黑眼圈,粗糙的皮肤纹路,紧抿着的唇,通红鼻翼两侧过深的法令纹——这一切都像对你开口诉说这个人一生的事。他之所以从一个婴儿一步步长成如今模样,一定经过了无数磨折,而在这一刻,这些经历好像都同时开口说起话来,声音无比嘈杂,即便最敏锐的感官接收器,也未见得能听清全部的动静,事后也只能根据残余记忆,试图在记忆中召回相遇那一刻的场景。
当然更多时候,我们看到一个路人,即便心中一动,也不过转身则忘。这大概就是写作的某种机缘。更深一点的印象,被存入大脑记忆资料库越完好,被随时调出使用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记者:“我和我的中国故事”,你的小说里关注的是个体的人生,以及不断发现的生活的复杂性。无疑,你的小说是在描述生活在当下的人。你希望自己怎样讲述现实?
文珍:每个人都有每个人必须日日面对的现世生涯,有亲人、朋友、同事、敌人,有各种难以和他人诉尽的困苦,也有似乎从天而降的机遇。小说家也同样。一个写小说的人最应该写下的,就是内心反复萦绕不已、生活中那些无法完全消化的事。其次,就是周遭最熟悉的人与事。最后,通过言说某个人物之悲欢,体察更多人、更多事,笔下的天地更辽阔,变成与更多人整个时代乃至于全世界都有关联的事。
这种进阶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也并非一味关注时政和社会新闻就能做到。有些时候,一个人一生只能写出一个故事,就是自己的故事;有时候,一个人似乎写下无数故事,但是没有一个可能发生在真实生活里,作为寓言的力量也并不具备。
所以,就像我之前所说的,写作者首先必须看清现实,理解现实,并有足够的能力将现实可能发生之事搬到自己的笔下。写之前就必须反复问,自己要写的故事真的可能发生吗;即便发生,说出这个故事会比说其他故事更有意味一点吗;最后,它被说出,会不会对真实生活里的读者起一点作用,和一些灵魂发生一连串的化学反应,被一些口耳相传,甚至最终变成真实的一部分?
这就是我理解的写作者的活在当下,也写在当下。我们理应尊重这份工作,珍惜自己写下的每一个字,我们并不像当下许多同行所妄自菲薄的,对这个世界变得更美、更好、更公正毫无作用。因为我始终相信,真正出色的文字和故事有某种打通虚实之界的力量。
写作者首先必须看清现实,理解现实,并有足够的能力将现实可能发生之事搬到自己的笔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