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海悦)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决定组织实施中国文艺原创精品出版工程(二期),以进一步健全完善精品创作出版机制,整合文艺创作出版资源,着力打造文艺原创精品出版平台,推出更多文艺精品。相关通知同时下发。
此次申报项目为文学(小说、报告文学、纪实文学、诗歌等体裁)、戏剧、影视、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作品及文艺理论著作等;应为中国文艺工作者创作,首次以图书形式出版,内容有显著创新,思想精深、艺术精湛的原创文学艺术作品。申报项目应在2017年—2018年内创作完稿并出版。
中国文艺原创精品出版工程(二期)项目共有6个方面申报重点:聚焦中国梦的时代主题,推出一批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的优秀文艺作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出一批彰显信仰之美、崇高之美,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优秀文艺作品;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推出一批引导人民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的优秀文艺作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推出一批为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出一批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优秀文艺作品;尊重和遵循文艺规律,推出一批更加有效地引导创作、打造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的文艺理论著作。
中国文艺原创精品出版工程(二期)为期两年,分两批于2017年1月3日—2月28日、2018年1月3日—2月28日进行申报。总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并在总局官网分批公布项目名单。入选项目可申请国家出版基金资助。
各级出版行政管理部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应组织相关出版单位积极申报,并切实做好审核和汇总工作,于2017年2月28日、2018年2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总局出版管理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