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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阅读十年大事记(2006—20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吴娜 编辑:王嫣 2016-12-28 11: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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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

中宣部、原新闻出版总署(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11个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的倡议书》。

2007年4月

中宣部、原新闻出版总署等17个部门联合发出倡议,以“同享知识,共建和谐”为主题,继续开展全民阅读活动。

2008年4月

以“一本好书,一生财富,今天您读了吗”为内容的全民阅读公益短信首次向全国范围的手机用户发送,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媒体同期刊载、播发这一公益广告。

2009年4月

第六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报告显示,国民阅读率开始走出谷底,止跌回升。

2009年11月

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原新闻出版总署等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民阅读活动经验交流会在深圳召开,对全国表现突出的64家先进单位和36个优秀项目进行表彰。

2011年4月

全民阅读工程被列入《新闻出版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和原新闻出版总署的重点工程。

2011年10月

“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被写入《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央文件中首次出现“全民阅读”的提法。

2012年11月

“开展全民阅读活动”被写入党的十八大报告。

2013年3月

“倡导全民阅读”被首次写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

2013年3月

全民阅读立法工作正式启动,列入国务院法制办立法规划项目。

2013年4月

全国全民阅读媒体联盟成立。

2014年4月

来自全国各地的996个家庭被授予首届“书香之家”称号。

2015年4月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开始在江苏省正式实施,全民阅读立法工作首先在地方实现突破。

2015年11月

首次全国全民阅读工作会在北京召开。

2016年2月

《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

2016年3月

全民阅读工作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位列国家八大文化重点工程之一。

2016年6月

由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对进一步推动全民阅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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