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能决定自己出生于哪个国家,也不能决定自己生于哪个时代。阿伦特在《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一书中,提出了一个严峻的问题:如果生于严酷恶劣的政治高压之下,个人如何自处?
1960年5月,几名以色列特工在阿根廷绑架了纳粹德国钱党卫军中校阿道夫·艾希曼,并将其挟持,带到了海法。1961年4月11日,针对艾希曼的刑事诉讼,在耶路撒冷地方法院开庭审判,并持续数月之久。同年12月艾希曼被判处有罪并被判处死刑,1962年6月1日艾希曼被处以绞刑。
其时,汉娜·阿伦特向《纽约客》毛遂自荐,成为国际观察员当中的一员。她写了五篇连载文章在《纽约客》发表,1963年扩展成《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一书。由此,这场国际争议由阿伦特引发。身为犹太人阿伦特,批判犹太委员会当年与党卫军合作,更是引发了众多犹太组织的声讨。
然而,阿伦特提出的平庸之恶,却是一个严峻的问题。艾希曼出生于德国的索林根,他小时候肤色较深,被同侪笑为犹太人。之后艾希曼加入纳粹党,1934年由于负责达豪集中营而受到海德里希的赏识;1937年艾希曼曾经前往海法与开罗,研究将犹太人移住巴勒斯坦的可能性。后来,艾希曼向纳粹方面以经济理由,反对将犹太人移往巴勒斯坦的计划。1942年艾希曼出席万湖会议,并且被任命负责屠杀犹太人的最终方案,并且晋升中校;将犹太人移送集中营的运输与屠杀作业大部分都是艾希曼负责。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艾希曼被美国俘虏,但之后逃脱,在经过漫长的逃亡旅行后,艾希曼流亡到阿根廷。被抓到耶路撒冷地方法院开庭审判时,艾希曼被以人道罪名等十五条罪名起诉。艾希曼面对对其犯罪的控诉,都以“一切都是依命令行事”回答。但是,他最终没有能逃脱惩罚。
在阿伦特看来,艾希曼既不是伊问古也不是麦克白,更远远不具备理查三世那种“成为恶棍”的决心。除了不遗余力地追求升迁发迹,他根本就没有别的动机;就连这种不遗余力本身也没什么罪,他肯定不会杀害他的上司而取代其位置。用大白话说,他只是从未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他同样由于缺乏想象力,他才能够一连数月坐在一位出生于德国的犹太警察对面接受审问,对人家倾吐衷肠,一次又一次解释为什么他在党卫军只干到了中校,说没能继续晋升并不怪他。他对过去发生的事情心知肚明,在对法庭的最后陈辞中,他还说到了“国家对价值的颠覆重估”,他并不愚蠢。某种程度上说,就是不思考注定他成为那个时代罪大恶极的罪犯的。
阿伦特认为,“不思考”跟愚蠢完全是两回事。如果这种事叫“平庸”甚至奇怪,因为你铆足了劲也无法从这个人身上发现魔鬼的深度,那么这也早已不算稀松平常。根本不应如此频繁地出现下面的状况:一个人在面对死亡、甚至站在绞刑架下的时候,除了他在这辈子参加过的葬礼上听到的那些话,他什么也想不起来;而凌驾于这些“溢美之词”之上,他轻易就忘了自己即将赴死的现实。如此的远离现实、停止思考,对一个人造成的灾难可能要比这个人自身具有的所有罪恶动机加在一起还要严重。实际上这是人们在耶路撒冷学的一课。然而这一课既没有对现象作出解释,也没有为之提供理论。
显而易见,平庸之恶在恶劣的环境中更容易酿成灾难。例如,《耳语者:斯大林时代苏联的私人生活》中的那些告密者。对此,我们不无似曾相识之感。那些举报自己母亲导致母亲丧命的青少年,那些“大义灭亲”,举报自己妻子或者男友导致后者遭受灭顶之灾的人,那些受到指派,在朋友身边充当卧底的人……其行为的背后,都有阿伦特所说的平庸之恶。要避免这样的平庸之恶,孔子的话或许不失为大的原则:“邦有道,危言危行;邦无道,危行言孙。”这句话的意思是,“国家有道,要正言正行;国家无道,还要正直,但说话要谨慎小心。”
除此之外,现代社会对公民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如,对于现代价值的深刻体认,投身于“公民不服从”运动等等。如果不幸生于纳粹德国,至少不要成为希特勒的崇拜者和跟随者。尽量逃避执行反人类任务或者大屠杀,而不是积极表现。
在《强迫症的历史》(克劳斯·P.费舍尔,译林出版社)中,作者认为,纳粹对犹太人灭绝性的种族杀戮,来自普通人类和普通德国人的黑暗本性;来自文明对这一本性约束的崩溃;来自同样出于受害者本性的恐惧和自保,以及历史中长期形成的犹太人缓和、逃避、顺从等集体无意识等等。来自德国集权主义制度的黑暗传统;来自纳粹极权主义警察国家的恐怖控制和运作;来自充斥工具理性的科层体制高效而无道德考量的共谋,以及国防军的纳粹化支持;来自欧洲各类国家不同程度的反犹太人行为,以及世界各地的漠不关心和无所作为等等。来自德国逃离自由、回避道德、对死亡和尚武的痴迷、犹太人恐惧症等文化的黑暗传统;来自纳粹的生物学—种族的意识形态,以及它有效的宣传和洗脑等等。来自德国经济政治社会一段迷失方向、濒临崩溃、焦虑绝望、道德危机的黑暗历史,犹太人不可逃避地成为灾难的替罪羊;来自种族主义革命和攫取权力的需要,这种需要必须制造对手;来自纳粹政权成功地利用了人性的弱点……如果说,《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体现了阿伦特对犹太人遭受大屠杀自身因素的反思,那么,《强迫症的历史》的观点则提供了更多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