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的5月16日,作家汪曾祺走了。
在上世纪80年代的中国文坛,汪曾祺以“新来的老作家”身份,捡起中断了30多年的小说和散文创作,自清新脱俗的《受戒》始,贡献出一批风格独特、极富感染力的文学作品,创造了为文坛瞩目的“汪曾祺现象”。而在他逝世之后的20年里,人们阅读汪曾祺的热情没有减少。他的作品一版再版,出版量远大于他生前,是名副其实的“长销书”,他也成了为数不多的能够持久赢得年轻读者和文学圈以外读者的作家。
为纪念汪曾祺逝世20周年,我们在此刊发文章,阐释汪曾祺的文学魅力和文学贡献,期待能给今天的文学界以启示。
——编 者
饶有趣味地写作的人,也常会被读者饶有趣味地想起。有一些时刻就会让人想到作家汪曾祺。
立夏,在绿荫窗前剥着蚕豆,听着楼下传来的铿铿切菜的声音,会想起汪曾祺笔下故乡的野菜、昆明的吃食,他的食豆饮水斋,他的《肉食者不鄙》或者《鱼我所欲也》——寻常的饮食,却被他写出了让人惊艳的满足感,“西瓜以绳络悬于井中,下午剖食,一刀下去,咔嚓有声,凉气四溢,连眼睛都是凉的”。
回故乡的街头巷尾四处走走,会想起汪曾祺描写得兴致勃勃的酱园、炮仗店、烧饼店,他说如果自己成为作家有原因的话,那可能只是因为他很小就知道银匠怎样在模子上錾出小罗汉,车匠如何用硬木车旋出各式家用器物。
读到写得讲究、有滋有味的文章,汪曾祺的夸赞如在耳边——好的语言像树一样,枝干内部液汁流转,一枝摇,百枝摇,而看到温温吞吞、稀里糊涂的文字,也会想到他那句既诚恳又狡黠的质问:“到处都在用‘绚丽多彩’,可‘绚丽’到底是什么样子?”
逝世20年,汪曾祺依然不过时,好读而且耐读,像他的一部小说的名字“晚饭后的故事”,适合闲下来慢慢翻阅,读出灯火可亲。他不是挑“理想读者”的作家,相反,他相信写得好还是不好,普通人的感受准着呢,他挑剔的是作家的“暗功夫”——写作背后的视野、情怀、趣味和本领,而这正是直到今天对中国当代文坛来说汪曾祺依然独特、依然值得研究的原因所在。
总得有益于世道人心
作品有了读者,对汪曾祺来说是件一则以喜一则以惧的事。他曾经听说,有两位大队书记在开会间隙,在会议桌的塑料台布上,用圆珠笔一人一句、一字不差地默写出了他的小说《受戒》最后明子和小英子的对话。这件事既让他感动,也让他感慨写作的严肃性:一部作品到底能在精神上给读者一些什么呢?所谓“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在他那里是一个更朴素、古典的想法:总得有益于世道人心吧。这是他的自觉之一。
自觉之二,更像是作为作家的一种自知之明。他用唱大鼓与听鼓的关系来说明。唱大鼓的唱得得意,听唱的也得意,因为听唱的茶叶店糕饼店的李大爹王二爷未必不会唱大鼓,他们没有学,可是懂,“他摸得到顿、拨、沉、落、迥、扭、煞诸种差之毫厘失之千里的那么点个妙处”。小说与读者的关系也是如此,作者的责任是把看到的、想过的一点生活诚实地告诉读者,这一点生活读者也是知道的,也是完全可以写出来的,作者和读者之间没有那么明确的楚河汉界,“最好不要想到我写小说,你看”,而是,“咱们来谈谈生活”。
生活是作家和读者的交集,也是世道人心最亲切的载体。写作就是在这交集里、在这载体上做文章。“第一应该有生活,第二是敢写生活,第三是会写生活。”每到一地汪曾祺爱去的是菜市场,生鸡活鸭挨挨挤挤,瓜果蔬菜热热闹闹,让他闻到“一种辛劳、笃实、轻甜、微苦的生活气息”。井淘三遍吃好水,生活的滋味也不是一次淘得清的。汪曾祺的原则是,首先得熟,把热腾腾的生活熟悉得像童年往事一样,清晰明了如在目底;其次得沉淀,除净火气,除净感伤主义;再次呢,是来自他的老师沈从文的一句忠告——“千万不要冷嘲”,要执著。
“富贵英雄美丈夫”,生活里哪有那么多完美的组合,所以汪曾祺的小说写的是寻常日子和普通人家,写小人物的恩恩义义、潇潇洒洒,写凡人与凡人之间的知遇,写哪怕是个卖卤味的也有卖卤味的艺术,也能欣赏得来人生,欣赏得来美,欣赏得来趣味,写普通人日积月累而成的脾性与癖好,然后再写人的变故,咔嚓一声,在断的地方有一束光。那束光就是汪曾祺要捕捉的东西。哪怕是写俗人俗像,他也没有俗笔,因为体贴和懂得,“顿觉眼前生意满,须知世上苦人多”。汪曾祺自称是一个“中国式的抒情的人道主义者”,这种人道主义“不带任何理论色彩,很朴素,就是对人的关心,对人的尊重和欣赏”。
由此便能理解汪曾祺给故乡高邮文游台的那幅留墨,不是“沧海尽观”,不是“天下尽观”,而是“稼禾尽观”,因为稼禾里藏着结结实实的百姓生活,藏着世道与人心。
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
汪曾祺是个很难被分类的作家。他写乡土写得一往情深,却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乡土文学,泥土味少一些,倒是水气泱泱,时有怪笔。他写小说,也写戏曲,顶出名的是《沙家浜》,也编过《说说唱唱》和《民间文学》,“文革”后发表的第一个作品不是小说,而是一篇研究民间文学的《花儿的格律》。小说之外,他在创作后期还写了大量的散文,甚至被认为比小说写得还好,他笑说是“搂草打了只肥兔子”。这只兔子不仅肥,品种还很特别。读一读他的《葡萄月令》吧,从一月写到十二月,从出窖、上架写到打梢、掐须,再到葡萄开花、着色、结果,有什么呢,完完全全是不事经营。但是,从开头第一句读起,“一月,下大雪。雪静静地下着。果园一片白。听不到一点声音”,真是一个字也删不了换不得,散文中筋脉清秀的好都在这里了。
所以,虽然学汪曾祺的人不少,但恐怕学不来的是他的“杂”。这种“杂”固然得益于前述他从生活中触物圆览的功力,得益于他在街头、茶馆、各行各当中“泡”出来的体验,更离不开他从始至终对风俗、对民间文艺、对民族传统的浸淫。他爱看货郎图、踏歌图,爱读讲风俗的《荆楚岁时记》《东京梦华录》《一岁货声》,这些在他看来都是一个民族集体创作的生活抒情诗。他将竹枝词、敦煌变文、“打枣竿”、吴歌统统视作野菜,野菜好吃,因为它新鲜。他常说,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尝, “一个一年到头吃大白菜的人是没有口福的”。
博采种种,都化作了汪曾祺的学识见闻,融入他的写作中。所以,他敢破敢“乱来”,到头来却是地地道道的中国味,他从不讳言自己受到古代的归有光、桐城派,现代的鲁迅、沈从文、废名,外国的契诃夫和阿左林的影响,但最后成就的却是他个人的风貌。他欣赏钱锺书提倡的“打通”与“不隔”,不仅是中国文学和西方文学需要打通,中国当代文学与古典文学、与民间文学之间也需要打通,一个当代中国作家应该是文学的通人,而不该被古、今、雅、俗的框架所框住。汪曾祺的难以分类背后,不是别的,是他在文学上的好胃口:杂取所长,兼收并蓄,高处相逢,从不同的养分中“泡”出来,泡出了自己独一无二的文学感觉。
渐老渐熟,乃造平淡
在汪曾祺看来,“这篇小说不错,就是语言差点”,这话是不能成立的。就如同说一幅画不错,线条差点,一首曲子不错,节奏差点一样不能成立。语言不好,小说肯定不好。
光语言一项,就让汪曾祺在当代作家中脱颖而出。他强调语言的重要性,几乎到了苦口婆心的地步。他用揉面作譬,面揉到了,才筋道有劲儿,语言也得反复抟弄。写一句想一句,出来的语言往往是松的,散的,不成“个儿”。还真应了俄国作家巴甫连柯那句“作家是用手思索的”。他同样认同“每一句话只有一个最好的说法”,所以,一个作家应该从语言中得到快乐,想方设法地为自己在生活中捕捉到的印象找到那个最好的说法。准确是语言的唯一标准,准确的才美,要像扬州说书人一样地练习准确,准确到“如同刀切水洗的一般”。他强调语言写到“生”时才有味,但这里的“生”还不是“生僻”,是把平淡的字词用得新鲜有味,这里的“平淡”还不是“寡”,是“第二次的平淡”,是苏东坡的“渐老渐熟,乃造平淡”。
1987年,汪曾祺受邀参加美国爱荷华大学的“国际写作计划”,在耶鲁和哈佛的演讲中,他谈的都是语言的艺术,似乎有意识地在一个国际语境中把语言问题和中国文脉联系到一起。对他而言,认识中国文学的价值,离不开桐城派的“文气”这个概念。文章的提、放、断、连、疾、徐、顿、挫,都是文气,这是一个在西方现代美学许多概念面前不仅不逊色,甚至还要现代的概念,因为文气连着内容和思想,文气连着文章的魂。汪曾祺在上世纪40年代初出茅庐时,不是没写过逞才、炫技的文章,不是没写过像是两个聪明脑袋打架一样“漂亮”的人物对话,只是对中国文脉体味得越深,他越知道不合身的衣服比破烂衣服更可悲悯,越明白贴着人物写的重要性,越能领会中国文学经典中那些苦心经营的“随便”和不动声色的“姿态横生”。
“于外王父段先生废簏中见一诗,不能忘。于西湖僧经箱中见书心经,蠹且半,如遇簏中诗也,益不能忘”(龚自珍),不能忘者,是文字的魔力,是书写的意义,是美。作家写的正是这“不能忘”吧。奇妙的是,当汪曾祺以“平淡”之笔写下他的不能忘的回忆时,竟唤起了读者如此熟悉的感觉,甚至勾起了对从未经历之事的回忆。“坐在亭子里,觉山色皆来相就”,一切的盛大在他那里都化成亲切。多少人读完他的小说,像《受戒》最后的水鸟似的,擦着芦穗,扑噜噜噜地飞走,满意,惆怅,又恋恋不舍。汪曾祺曾经借沈从文思考过什么是艺术生命的问题:为什么沈从文的作品现在还有蓬勃的生命?他在沈从文的小说里找到了答案,那就是《长河》里的夭夭所说的:“好看的应该长远存在。”用这句话来理解汪曾祺的艺术生命,同样是合适的。
“有何思想?实近儒家。人道其理,抒情其华。有何风格?兼容并纳。不今不古,文俗则雅。”这是汪曾祺在《我为什么写作》中的自白,最终,他将自己活成了和笔下的作品一样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