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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文|北大荒的雪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肖复兴 编辑:王进文 2018-01-15 09: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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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北大荒,我喂过一年多的猪。猪号在我们二队最西头,再外面就是一片荒原,这里是全队最偏僻的地方,也是最安静的地方,空旷得犹如到了天之外。猪号算我一共四个人,一个本地老乡老黄,负责烀猪食;一个山东汉子小尹,和我负责挑猪食喂猪;另一个,是班长老王。他叫王习凯,不爱说话,不管外面棋盘上的风云变化,只管养他的猪。他待我很好。在他眼里,我还是个孩子。

  我到猪号报到是冬天,我和小尹住在烀猪食大屋旁的一间小屋里。每天收工,老王和老黄回家前,都要嘱咐我们,别贪睡,警醒点儿,要是半夜下雪,别忘了起来看看猪栏有没有被风雪吹开了。我知道,如果猪栏被风雪吹开,“猪八戒”就会跑出来,四周是无遮无拦的荒原,一片风雪之中,后果是不堪设想的。猪号的冬天,这是最让人头疼也最让人警惕的大事。

  这样的大事,在那一年的冬天,让我赶上了。一天夜里,呼啸而至的暴风雪,像莽撞的醉汉一样,使劲儿扑打着我们小屋的窗户。我睡得死,小尹把我推醒,叫喊着:不好了,快起来!我忙爬起来穿好衣服,跟着他往门外跑,门已经被厚厚一层雪挡住,我们使劲儿推,才把门推开,跑到猪号一看,最让人担心的事情发生了,猪栏都被吹开,一群猪八戒前拥后挤,像是什么精彩大戏散场一样,兴致勃勃地跑出猪栏,正在疯狂地往荒原上拥。暗夜的天空纷纷扬扬的雪片子越来越大。跑到荒原上的猪,我根本看不清,只觉得有什么东西在起伏,在晃动,有些像大海上翻涌起的泡沫。它们吼吼的叫声,几乎被风雪吞没。小尹在猪号干了好几年,有经验,我就紧跟着他往前跑。

  他一边跑,一边对我喊:先找到那头跑卵子猪!

  跑卵子猪,就是种猪,在我们猪号里,它的个头最大,浑身油黑,发起情来,谁也弄不住。这样的大雪天里,找到它,制服它也不容易呀。但是,必须要找到它,制服它,其他的猪会跟着它一起跑,那就好办了!

  这时候,老王和老黄也从各自的家里赶了过来,跟着我们一起追猪。在北大荒六年,我是第一次在半夜里跑到荒原上,第一次见到这样大的雪。可能是因为在夜色的衬托下,风雪显得比白天更为可怕,更为疯狂。无边的夜色,无边的大雪,一黑一白,蟒蛇一般,厮缠一起,拼打一起,最后融合成一种诡异的颜色,魔鬼一样狰狞。在这样一片大雪的包围下,在偌大的荒原上奔跑,无论是猪,还是人,都显得那样的渺小,随时随地都有可能被撕成碎片。

  不过,老王和老黄一来,我和小尹就有了主心骨,暴风雪也不那么可怕了。他们都是富有经验的老手,已经不止一次和暴风雪打过交道。就是这样一定心,一走神,我一脚踩空,掉进了雪窝子里。立刻,醍醐灌顶一般,鼻孔里,嘴巴里,脖领里,全是冰冷的雪花。眼前一片漆黑,脑子里一片空白。

  我已经不知道,最后我是怎么被老王他们从雪窝子救上来的了。我也不知道最后他们是怎么把那群猪八戒赶回猪栏。那时我已经冻成了雪疙瘩。等我睁开眼睛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在老王家中了。老王的老婆抱着一盆雪花,正在用雪给我从头到脚地揉搓。睁开眼睛,我看见的是老王的老婆那一双明澈的眼睛,正笑着看着我。想想,那时候,她也就是四十岁上下的样子。

  第二天,我躺在老王家热炕头上,盖着老王家唯一的一床棉被,和老王身上唯一的一件棉大衣。

  我非常惭愧,在那场顶着暴风雪追逐猪八戒的争斗之中,我没有出什么力,却给老王一家增添了麻烦。他们却从来没有对我有过什么埋怨或瞧不起,一直都是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给我家人般的温暖。

  知青,如今早已经成为一个历史的名词,需要有心人善良地去抚摸,才能够感受到它的温度,但是,谁还有当年老王和他老婆这样的耐心与诚意呢?知青,成为一个老得快要掉牙的故事,成为一段过时跑调的歌曲,在电视肥皂剧里作为煽情的桥段,在知青的聚会中作为怀旧的下酒小菜。

  每逢想起暴风雪后的老王一家,想起老王家的那铺热炕,那床棉被,那件棉大衣,我都会忍不住涌出这样的感慨。

  前几年,我重返北大荒,回到我们二队,在新建的队部办公室安顿下来。我悄悄溜了出来,特意找到老王的家。老王刚刚和一群知青到队部大会议室去了,那里已经备好了杀猪菜,老王的孩子主厨,中午大家要在那里好好聚聚,准备一醉方休,家里只剩下老王的老婆一个人。她走近我的身边,用眼睛凑近我,仔细瞅了瞅,认出了我,一把拉住我的手,连声对我说:“我的心脏不好,眼睛也不好,一只眼睛是假的了,我不敢和老王去队部看你们。”

  握住她那瘦骨嶙峋的手,我说不出一句话,因为我看见她昏花而浑浊的眼睛里含着泪花。在那一瞬间,我想起了那年暴风雪夜里她用雪为我擦身时望着我的眼光。那时,她的眼睛,明如秋水,是那样的清澈!

  我看见她家墙上的镜框里,还摆着我和同学当年在这照的照片。算一算,已经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们还保留着对知青的那一份温厚的情感。我知道,遥远的二队正因为有老王和老王老婆他们这样的人在,才让我觉得千里万里、再远再荒僻也值得回去。但是,也只是回去看看他们而已,能为他们做什么呢?什么也做不了。因为我们都不过是候鸟,飞来了,又离去了,而他们却一辈子在那里,在那个被七星河和挠力河包围的大兴岛上默默无闻地生活着。做不了什么,就别那么轻易地忘掉,我们的青春是和这些人给我们的关爱连在一起的。

  走出老王的家,老王的老婆一再坚持要送我,我说您的眼睛不好,又有心脏病,就不要送了。她坚持送,穿过花木扶疏的小院,阳光透过枝叶,在她的身上和白发上打上斑驳的影子,一跳一跳的,跳动的都是我记忆中的情景,仿佛一切逝去的并不遥远。我搀扶着她的胳膊,一只小飞虫落在她的白发上,我要去赶走它,它已经飞走了,她说不碍事的。一片叶子还那么的绿,却已经枯萎了,被风吹落在她的肩膀上,我替她摘下去,她还是说不碍事的。

  刚刚送出院子,她忽然一屁股就坐在地上,大口喘着气,佝偻的胸脯起伏得很厉害,紧促着我的心。毕竟七十多岁了,那天,阳光格外地强,热浪涨涌。我赶紧扶她起来,想送她回家,她摇摇头说:“不碍事的,老毛病了,一会儿就好。让我送送你,送你到路上,我看不清,能感觉着你走远。”

  她就这样一直把我送到队里的土路上,走了老远,我回头看见她站着站着,一屁股又坐在土路上,向我使劲地挥着手,又摆着手。

  那一刻,我不敢再回头。

  坐在我们二队土道上使劲儿向我挥手又摆手的老王的老婆,像一幅北大荒的版画,定格在我的记忆里。我不能忘,我不敢忘。我说过,并且我一直坚信,北大荒这块土地上培育的真挚爱情,和北大荒乡亲培养我们的民间立场,是我们知青岁月里最大的收获。没有了这样的两点,或者抛弃了这样的两点,我们的青春才真的是蹉跎而没有丝毫可以回忆的一片空白。

  这样的两点,都是诞生在北大荒这片土地上的,是经历过同甘共苦、甚至同生共死的命运而诞生的。因此,对于北大荒,我记忆最深刻的,不是春天遍野鲜红的达紫香和金黄色的萱草,不是秋天漫山火红的柞树林和洁白的白桦林,而是冬天纷纷扬扬的雪花。它们构成我们共同生活过的一个命运背景,成为磨炼我们铸就我们情感的一种时代象征。

  没有雪的冬天,只是冬天的赝品。没有雪的北大荒,还能叫作北大荒吗?

  不知为什么,也不知别人怎么想,想起北大荒的雪,总会让我感受到北大荒最寒冷最凛冽、却也是最温暖的那一部分,总会让我感受到北大荒最柔软最脆弱、却也是最富有韧性的那一部分。

  五十年过去了,这么快,我去北大荒竟然已经五十年了。总还会不住地想起北大荒的雪。它们让我的晚年,让在北京如今极其少雪的冬季,有了一种难忘而独一无二的回忆。只有北大荒才有的那纷纷扬扬的雪花,落地无声,却像是电影最后响起动人的主题曲,让回忆的高潮有了动人的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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