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很喜欢一个女作者的文章,我还记得第一次看到她的文章时的感受。那应该叫做一见钟情吧,那时觉得她的文字妖娆妩媚,就像舞蹈着的精灵,有一种惊艳之感。原来,文字还可以写得这样曼妙多姿,沉鱼落雁。
几年过去了,曾经的喜欢却慢慢淡了。再后来,我看到她的文字,总要跳过去。
如果深究一下其中的原因,应该是很复杂的。可能是我对那位作者文字的审美疲劳,也可能是我的欣赏水平提高了,抑或是我的欣赏趣味随着年龄的增长改变了。还可能是作者本身的局限性,她的文字没有什么大的长进。如此等等,原因很多,但结果只有一个:不喜欢了,再也喜欢不起来了。
对文章、对事物,包括对人,我们都有可能产生久而生厌的心理。你是不是爱过某一个人,爱他的一切。他眨眨眼,你能从他的眼神中读出千般柔情;他皱皱眉,你能从他的额头上看出万般魅力。他在你的眼中,是披了一身霞光的。你信誓旦旦地对他说:“我会爱你到海枯石烂!”可是,海没有枯,石也没有烂,但是你不爱他了。爱是一种内心的感受,你不爱了,谁也无法勉强。当初你的誓言是发自真心的,没有骗任何人。不爱也是事实,原因依旧是久而生厌。时间久了,他的缺点暴露无遗,很多都是你无法忍受的,于是,那浓浓的爱,一点点消散了。你再见到他的时候,他所有的光环都消失了。遇到他,他站在一棵老树下,苍老平庸,跟路人甲似的。
人生中,我们会经历多少次类似的过程?由喜欢到淡漠,由淡漠到厌恶,久而生厌。很多的物或者人,我们都会由亲近到冷淡,由冷淡到疏远。这是非常正常的现在,也是一种规律,很多事物或人,在劫难逃,最终沦为我们鄙弃的对象。
这样说来,久而不厌,是何其难能可贵!接触得越久,你爱得越深。某个人的文章、某本书、某种事物、某个人……无论过了多少年,你的爱丝毫不曾淡去。那种爱,就像酒一样,陈年愈浓。浓烈的爱渗透到生命之中,带给你永远愉悦和温暖的生命体验。这样的感情,多么难得,我相信,这是一种缘分。这种缘分,需要的是彼此间的一种契合,让人有“得之我幸”之感,你与之多年默契相守,相看两不厌,多么不容易!
每个人的兴趣不同,品位各异,能够10年、20年、一辈子矢志不渝地喜欢一种东西,或者爱着同一个人,不仅没有久而生厌,反而历久弥新,这该是人世间多么深厚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