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小就过分痴迷书——大概因运动神经欠发达,鲜少参加集体活动,只好闷头读书。这也是我所知道的,一个社交恐惧症患者和世界最轻松愉快的相处方式之一。负笈之年手不释卷是本分,完成学业后竟也设法从事让这个世界上的书变得更多的工作。比如,编书。比如,写书。
先说编书。
最初的想法,是去某著名地理杂志社,借机各处漫游。后因杂志社无进人指标,思忖再三还是选择了出版社。入职头几年,选题屡受挫折,也一直没有编过畅销书,一度想辞职,去报社、杂志社,做更有存在感、薪水也更高的工作;但每进行到最后便后撤,继续退回到熟悉的、安心的编书生涯里。偶尔疑心自己不肯跳槽是惰性和怯懦使然,但想想这份工作终究对我提供了十年的安稳和滋养。所有年深日久已成定局的情感,都有一点像离不成的婚:虽然一地鸡毛,但有的是不足为外人道的深情与默契,以及此间消弭的漫长岁月。时至今日,已不太记得做了多少本书,经验与日俱增,信仰却如春韭,一朝割去,一朝又生。
好书遇到理想读者,属于小概率事件,但至少要让这件事的可能性诞生。很多时候,书就好比一粒种子,本身并不能移动,必须借助微风、流水,或是自身长出的毛茸茸的刺,才可能传播到远方去。越脆弱的东西,越需要广泛的传播,于是,那极为渺茫的可能,才有可能借助巨大的分母得到实现。
鉴于上述原因,2016年年底,我参与了一项图书分享活动“丢书大作战”:每本书的扉页都贴有专属的独立二维码,扫码可进入该书对应的专属漂流轨迹,每一个读到这本书的读者都可以查看漂流轨迹和前序读者的留言。选择把哪些书放生呢,这个问题颇费思量。枕边书?说真的并不舍得,除非能再买到一模一样的。而偶尔买重的书早就送人了,手头并没现成的。那么,本不想留的书?这次的书是要带上亲笔写下的推荐二维码,打下私人印迹才开始漂流的,总得对自己的品位负责。思来想去,最终决定送出本社的书——既满足个人趣味,又有多余复本,即便市面告罄,也还有取得途径。
于是挑了自己编的三本,外加一本奥康纳的《天竺葵》,这是外国文学编辑室的书,私心甚淑。还剩两个条形码,便郑重地粘在了两本杂志上,一本敝社的《当代》,一本《人民文学》——因受邀参加者多为作家或媒体人,传统文学期刊编辑几乎没有。
满以为中午地铁人口密度较小,上车后发现午后照样人满为患。费力抱着一摞书在人群之中奋力站稳后才感到为难:被一一贴好标签、写好字条的书到底可以放在什么地方呢?势已成骑虎。车没开出两站我就把《当代》悄悄放在某个座椅后方,躲在人群里,满意地看到很快就有人拿起那本杂志开始翻——那是个看上去过分严肃的中年男人,正是《当代》的精准读者群。
第二本送出的是《失业之旅》,两年前做的一本旅行札记。两个非常有趣的姑娘,一个叫康夫,一个叫黑猫警长——性情迥异,看名字就不是一部动画片里的人,分别毕业于北大和清华,各写一手妙趣横生的文章,在同一家公司工作,并在公司倒闭之际得到一笔赔偿金,于是把臂同游,最后合写了这本书。还找来同样出色的插画师Odding。2012年底初识时,她刚斩获意大利MOLESKINE的设计大奖,同时获得终身免费使用最昂贵笔记本品牌的特权,她还获过联合国教科文漫画奖、百度梦想旅行家冠军,是豆瓣认证的音乐人……总而言之,就是这样一个姑娘,认认真真地给这本书画了三十几幅插图,以前所未有的低酬劳。如此巨细靡遗,其实是想说,小心翼翼地送出去的这一本,是至少四个人,还不包括美编小姐的心血结晶。这次我选择的对象是一个戴着耳机背双肩包正刷手机的年轻姑娘。在她身后观察了好一会,我终于胆怯地开了口:“这有本好玩的小书……”声音压得极低,像接头暗号。她一惊,迟疑地接过书去开始翻看。许是吃了一惊的缘故,她忘了对我笑,但总算不再刷手机了。
第三本是《天竺葵》。这是奥康纳短篇小说全集中的一本,同事陈笑黎译的,书的责编之一,是翻译界大名鼎鼎的马爱农。事隔两年,记得这本书似乎给了一个带孩子的母亲。那个小女孩六七岁,对我笑得很甜。我因此额外从书包里拿出了一本绘本。没写字条,没贴二维码,只是一个礼物。母女俩都笑着道谢。印象中最后一幕,是她们双双低头看起书来,蛮动人的。
活动结束后,颇受社会质疑,书并没有真正在爱书人手里“漂流”起来,据说还给清洁人员造成了麻烦。文艺青年的情怀再次被群嘲。“文艺青年”是否是种病的诘问先搁在一边,但我真的不反感让书“漂流”起来这个主意。因为我想起了自己的本职,辛辛苦苦助产一本书,却并不知它们最后会落到何人手中,会引发何等感受。一本好书或许可以改变人的一生——这是一个理想主义编辑的狂想;但更多时候,一本书甚至没有机会被读就化为纸浆——铅字被寂寞地印在白纸上,又更寂寞地,化为乌有。
然后是写书。
出第一本书《十一味爱》前夕,我做过一个诡异的梦。梦见自己生了一个孩子,满身血污之际,就自顾自去洗澡了。是冷水澡,四周是水泥高墙。再回到病房,新生儿早已不知被谁抱走,更不知将在何处长大。从这噩梦中惊醒,惊出一身冷汗。虽然处女作幸运地得到了足够多鼓励,但一直清楚地记得这梦,记得那种无可奈何。我从此便明白,身为写作者,永远无法对读者提出要求,甚至无从想象读者。对于写作者来说,读者是最神秘也是最重要的一群人。
出第二本书《我们夜里在美术馆谈恋爱》时没有梦,没有特别惶恐,心底只充满了某种不可理喻之柔情。我在后记里写道:这是一封写给全世界的情书——然而情书寄出也可能被退回或撕毁。
第三本《柒》仍是小说集。上市前,那个生下孩子又迅速被陌生人抱走的旧梦再来,但我已明白一本书自有其命运,而创作者首先要学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理性。无数复本漂流出去,在世界的不同海滩靠岸,被捡拾、阅读、珍藏或扔弃,哪怕书里都是自己失去的时间和心血,但对其他不相干的人而言,也仅仅不过书海一粟。偶尔收到极为真诚动人的读者来信,只觉得自己幸运。怎样的机缘巧合,让一个漂流瓶扔出去若干天后,还能带着回音回到自己手中。
生命的一部分被人读到,并产生了共鸣,这共鸣似乎让虚空中的故事变作更确凿的真实。太虚幻境亦即小说家言。写书的人最后都生活在手造的文字里,尤其在肉身消弭殆尽之后的很多年——没有一个写作者不被死后仍然有人读自己的书的幻象所激励。在我看来,写书未必可得多少现世福报,却恍如获取了通往永恒文明之地的赎罪券。
以上都关于书。无论读书、编书还是写书,都是和无穷的远方、无尽的人们分享生命的体验。这是天底下最美好的事。
(作者:文珍,系青年作家,曾获多个文学奖项,现供职于人民文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