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何顿的长篇小说《幸福街》,就觉得这个书名太好了!这就是何顿小说应有的书名,它直接点题,告诉人们这部小说写的是世俗幸福。“幸福街”三个字基本涵括了小说的全部内容:何顿是以欣赏和赞美的姿态,书写一条街上普通男女的世俗生活和人们在生活中对幸福的追求,以及追求幸福之不容易。何顿用一支诚实的笔,把世俗幸福写得活色生香。
世俗性是理解何顿这部小说的一把钥匙。
世俗性首先体现在何顿的语言上。何顿的小说叙述有其鲜明的个性特点,这就是他的口语化的叙述语言。特别是其中长沙市民的口语,透着一种机智和谐趣,甚至有一种狠劲,它成为了何顿塑造人物的神器。口语化的叙述同时也使得何顿的小说具有了流畅、日常亲切感等特点。
世俗性还体现在讲故事的方式上。何顿采取的是一种日常化叙述的方式,这是一种娓娓道来的叙述。因此,小说弱化了情节,没有贯穿始终的情节线索,而是以人物为核心,将人物的生活片段通过日常化的叙述连缀为一体,其长处是既突出了人物,又不会丧失叙述的日常性。这是何顿小说的另一特点,他不追求戏剧性和传奇性,与日常生活贴得非常紧,更重要的是,何顿对日常生活的叙述一点也不虚伪做作,洋溢着他对生活的真诚,这不仅使何顿小说区别于其他人,而且也使他的小说拥有众多的读者。
《幸福街》以大量生活化的细节取胜,但小说仍能给读者一个整体性的印象,这就是大时代背景下人们对世俗幸福有不同的理解。小说以一个湘西小镇为背景,从1958年写起,写了小镇一些人物的生活状态,一直写到新世纪前后,基本上把握住了不同历史阶段下的时代特征和人物的精神状态。小说中的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大的历史阶段。其一是上世纪50年代至“文革”时期,何顿强调这一历史阶段的“以阶级斗争为纲”所带来的后果。其二是“文革”结束后的上世纪80年代,何顿强调这一历史阶段的改革开放所带来的人们的思想解放。其三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何顿强调这一历史阶段因经济发展带来新的精神困惑和新的向往。小说尽管没有完整的故事情节,但由于何顿对世俗生活具有整体性的理解,因此小说的叙述细碎但不零乱,平凡却有深意。
世俗性尤其体现在对人间情义的肯定上。什么是世俗幸福?世俗幸福必然与情义有关。2000多年前,老子就在《道德经》里说:“知足者富。”这句话点明了中国人最乐于接受的幸福观:幸福就是懂得知足。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世俗性,中国人具有难得的世俗精神,有学者将其称为“俗世人文主义”。西方文明要从世俗现实之外寻求一个更高的存在作为人生的理想形态,但中国文化的“俗世人文主义”并不把理想寄托在现实之外的存在,而是强调要在日常的世俗生活中实现人的完善与人生的幸福。有些人误解了世俗性,以为世俗性就是没有理想、缺乏精神向往。有些作家也仅仅是从物质主义的立场去书写世俗性。但何顿体悟到了世俗性的精髓,因此他所书写的世俗性闪耀着俗世人文主义的光芒。也就是说,《幸福街》写了幸福街上人们对世俗幸福的追求,这种世俗幸福决不是庸俗、低俗的幸福,何顿写世俗幸福也不是要给读者画一张虚幻的幸福图,他所写的是人们在追求世俗幸福中的酸甜苦辣,“幸福”只是一个领航员,在这个领航员的引领下,我们可以好好领略一番人生百态,同时也被世俗生活中的人文情怀所感动。
何顿的民间立场是被批评家们所公认的。正是他的民间立场决定了他偏爱世俗性。他的审美品格和价值选择均建立在民间立场上。《幸福街》尤其突出地表现了这一点。比如他写何勇发现离婚后的黄国辉仍对前妻刘艳艳充满了恨意,便劝他说:“人不能在恨中活着,把恨抹掉,活出个人样来。”这样的话,都可以当人生警句来用,它的意思与鲁迅先生的名句“相逢一笑泯恩仇”有相似之处,都体现了一种对人生的洞见,但鲁迅先生的句子是典雅的,何勇说出来的话是世俗的,世俗却有世俗之美。《幸福街》里充溢着这样的世俗之美。在价值选择上,何顿有一杆民间的秤。世俗社会有一系列俗世的价值标准,但作家显然不能简单地认同俗世价值标准,否则就会使文学的精神下沉,甚至滑向犬儒主义。俗世价值标准基本上是建立在物质与财富的基础之上的,小说中追求世俗幸福的人们基本上也是这样去做的。但何顿并没有被俗世价值标准牵着鼻子走,他发现民间自有民间的伦理原则对俗世价值标准加以制衡,以避免俗世价值标准导致个人私欲的无限扩张。小说有大量的细节都是在写幸福街上的普通市民如何遵循民间的伦理原则来处理和评判复杂的人事的。比如何勇在一次抓嫖娼的行动中,发现卖淫女中还有一位是糖果饼干厂的女工,他回家将其告诉同是糖果饼干厂职工的妻子,妻子一点也不奇怪,说知道她“不是一个好东西”,但妻子唐小月又希望何勇对她“能少罚点就少罚点”。因为妻子知道下岗女工生活太困难,不得不想办法赚钱。至于何勇会不会按妻子所说的去处理,小说没有写,显然公安机关必须依法办事。何顿在意的不是事情的结果,而是幸福街上人们心中的一杆秤。这杆秤见出了人们内心的温暖和善良。也正是这杆秤,让幸福街上的世俗幸福有了分量。
何顿始终是与自己笔下的人物站在一起的。当他写《幸福街》时,他俨然就是住在幸福街上的一名户主,他与周围的邻居以及亲人们一起长大,一起厮混。这就决定了何顿的写作姿态,他既不是俯视芸芸众生,也不是仰视英雄豪杰,更不是站在旁边冷眼观望。他走到人物中间与他们对视,仿佛自己就参与其中。因此,我们在阅读时分明感到在小说所叙述的场景和人物旁边有一个何顿的身影。这带来了一种亲近感,也具有一种亲切的感染力。
幸福街在现实中确有原型,它是长沙城南的一条街,何顿从小就在这里生活。这里也成为他小说写作的重要资源。他在世俗社会中生活,却没有沉陷在世俗之中,因此他把握住了世俗之美,珍惜民间智慧,并造就了自己的小说审美个性,这就是建立在长沙市井文化基础之上的世俗性。从早期的《我们像葵花》到如今的《幸福街》,我们可以看到一条清晰的文脉。但若将二者作一比较,又能发现何顿在写作上的变化。同样写长沙市井小人物,《我们像葵花》透出一股狠劲,仿佛是一个敢闯敢做的“长沙满哥”在大声说话。《幸福街》则有了一些柔情,像一个年长的父亲与亲人们交谈,多了一份责任担当,也多了一份体恤的情怀。这既与何顿本人随着年长更趋成熟有关,也与他对世俗性的理解更加深邃丰厚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