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圈子有它自己的时尚,大众文学更是如此。时尚成了一望无际的灿烂的花田,人们犹如采蜜之蜂蝶,嗡嗡然飘飘然趋之如潮,唯恐那花田于瞬间烟消云散。甚至我所一向关注的儿童文学也不能幸免。某些光怪陆离的卡通、故作痞子状的少年写作,一副反叛面孔、一口野蛮腔调、一股深秋凉风的某些网上文学,吸引了成千上万双纯净而又充满好奇的眼睛。这些图画与文字,最大功能就在于让那些涉世未深的孩子陷于欢乐的疯狂。应该看到,相比从前,人们虽然少了温饱之虞,但也失去了心灵的丰盈和目光的深沉。在一片缺乏意义的傻笑之中,人的心灵变得苍白,目光变得短浅。
也许,文学可以让人们安静下来。而能够让人们安静下来的文章,无论是喜剧还是悲剧,都应该有悲悯情怀做底子,是与天地共存在的感动文章。
悲悯情怀(或叫悲悯精神)是文学的一个古老命题。我以为,任何一个古老命题——如果的确能称得上古老的话,它肯定同时也是一个永恒的问题。我甚至认定,文学正是因为它具有悲悯精神并把这一精神作为它的基本属性之一,它才被称为文学。文学有一个任何意识形态都不具备的特殊功能,这就是对人类情感的作用。我们一般只注意到思想对人类进程的作用。其实,情感的作用绝不亚于思想的作用。情感生活是人类生活的最基本的部分。如果一个人仅仅只有思想——深刻的思想,而没有情感或者情感世界比较荒凉,是不可爱的。
而以上所言,正是文学可以让我们安静下来的理由。
当我们打开一本真正感动的书,我们会停下匆忙的脚步。一个拥有文学的人,乏味的生活在他眼中或许可以换个样子。一个拥有了文学的人,他的行为有了弹性,语言有了意蕴,做任何事情,都会在一种境界里,总有一份难得的雅致与高贵。这个生命,远离庸庸碌碌的平凡格调和低下的审美趣味,无论短暂还是长久,它的质量都是不可预测的。我在奥克兰做演说的时候讲到文字的意义,我说:你可将文字视为葱茏草木,使荒漠不再。你可以将文字视作鸽群,放飞无边无际的天空。你需要田野,于是就有了田野。你需要谷仓,于是就有了谷仓。文字无所不能。
也许,我对文学的理解始终也不会是流行的。我的处境,我的忽喜忽悲、忽上忽下的心绪,常常会让我想起儿时在田野上独自玩耍的情景——
空旷的天空下,一片同样空旷的田野上,我漫无目的地走着,穿过几块稻田,穿过一片林子,走过一汪水平如镜的池塘,走过一座细窄摇晃的木桥……
就这么走着走着,忽然看到芦苇叶上有一只鸣叫的“纺织娘”,我先是一阵出神的凝望,然后将右手的三根手指捏成鸟喙状,弯腰缩脖,双眼圆瞪,蹑手蹑脚地走过去,但就在微微张开的“鸟喙”马上就要捉住它时,它却振翅飞走了。于是我只好用目光去捕捉,捕捉它在阳光下飞过时变成精灵样的身影——一小片透明的绿闪动着,在空中悠悠地滑过,终于飘飘然落在大河那边芦苇叶上。我望见先前那片单薄的芦苇叶空空地颤悠了几下,不由得一阵失望,但随着“纺纱娘”的叫声怯生生地响起,我的心思又在不知不觉中游走开了……
这些年来,总有这少年在田野上的感受:兴奋着,愉悦着,狂喜着,最终却陷入走不出的寂寥、孤独,甚至是恐慌。然而这不就是文学的魅力吗?就像田野的魅力一样,文学不可抵挡地迷惑了我——更准确地说,那些文学理念还是迷惑着我,使我无法自已。
对于我而言,我最大的希望也是最大的幸福,就是回忆起它们时那种乡愁一般的感觉,而这就是文学。